本品應(yīng)通過中心靜脈導管給藥,每次給藥需輸注2小時,每6小時一次連續(xù)4天,共16次。所有患者均應(yīng)預防性給予苯妥因,因為已知白消安可通過血腦屏障并誘發(fā)癲癇。苯妥因使白消安的血漿AUC下降15%;而其它抗驚厥藥物則可能使白消安血漿AUC升高,從而增加肝靜脈閉塞癥或癲癇發(fā)生的風險。如必須使用其他抗驚厥藥,則應(yīng)監(jiān)測血漿白消安的暴露程度(見“藥物相互作用”)。止吐藥應(yīng)在第一次開始之前給予,并按一定計劃在整個用藥期間持續(xù)給藥。
按校準的理想體重給藥時,本品清除率的可預測性最好。若依據(jù)實際體重、理想體重或其他因子計算本品的劑量,則可能使消瘦、正常和肥胖患者之間的清除率產(chǎn)生顯著不同。在組成骨髓或外周血祖細胞移植預處理方案時,本品的成人劑量通常為0.8mg/kg,取理想體重或?qū)嶋H體重的低值,每6小時給藥一次連續(xù)4天(共16次)。對肥胖或特別肥胖的患者,本品應(yīng)按校準的理想體重給藥。理想體重(IBW)的計算公式如下(身高cm,體重kg):
IBW(kg, 男性)=50+0.91×(身高cm-152)
IBW(kg, 女性)=45+0.91×(身高cm-152)。
校準的理想體重(AIBW)公式為:AIBW=IBW+0.25×(實際體重-IBW)。
在骨髓移植前3天,本品第16次給藥之后6小時,給予環(huán)磷酰胺,劑量為60mg/kg,每次靜注1小時,每天一次共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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