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貿易救濟案件跟蹤報告
健友股份作為一家藥企,在專注本行業(yè)發(fā)展和態(tài)勢的同時,也密切關注醫(yī)藥行業(yè)內的相關產品。
2023年4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fā)布2023年第11號公告,決定就臺灣地區(qū)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進行貿易壁壘調查。過程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于2023年3月17日收到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和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以下簡稱申請人)正式提交的貿易壁壘調查申請書,申請人請求就臺灣地區(qū)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進行貿易壁壘調查。
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guī)則》有關規(guī)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的措施、申請調查措施所涉及的產品、申請調查措施造成的負面貿易影響及相關證據材料進行了審查。
經審查,申請人符合《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guī)則》第五條關于申請人資格的規(guī)定。申請書及相關證據材料符合《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guī)則》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關于啟動貿易壁壘調查所要求的申請書內容及有關證據的規(guī)定。
根據上述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及《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guī)則》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商務部決定自2023年4月12日起就臺灣地區(qū)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進行貿易壁壘調查。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立案調查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商務部就臺灣地區(qū)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進行貿易壁壘調查。
二、被調查措施及涉及產品
臺灣地區(qū)制定并正在實施的禁止進口大陸產品的相關措施。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涉及2455項產品,主要包括農產品、五礦化工產品、紡織品等。
三、調查程序
根據《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guī)則》的規(guī)定,商務部可以采用問卷、實地核查等方式向利害關系方了解情況,進行調查。
四、調查期限
調查應在2023年10月12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4年1月12日。
五、查閱公開信息
調查過程中,利害關系方及公眾可通過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查詢案件公開信息,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查找、閱覽、抄錄并復印案件公開信息。
六、對立案的評論
利害關系方及公眾對立案相關問題的評論,應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20日內以書面形式提交商務部。
七、信息的提交和處理
利害關系方在調查過程中提交評論意見、答卷等,應通過書面形式,并提交與書面版本一致的電子版本。
利害關系方認為其提供的資料泄露后將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的,可以向商務部申請按照保密資料處理,并提供非保密的資料概要。
八、商務部聯(lián)系地址
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
郵編:100731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電話:0086-10-65198155、65198070
傳真:0086-10-65198172
2023年6月19日,貿易救濟局發(fā)布《商救濟壁壘函〔2023〕40號》,關于對臺灣地區(qū)貿易壁壘調查發(fā)放問卷和接收公眾評論意見的通知。為保證本次調查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調查機關邀請與本調查相關的生產商、出口商、進口商、下游用戶、商協(xié)會等利害關系方基于自愿自主的原則填答問卷或提交評論意見。大陸有關企業(yè)和商協(xié)會可通過“貿易救濟調查信息化平臺”(https://etrb.mofcom.gov.cn)注冊并下載相關問卷,并在問卷規(guī)定的時限內按要求填寫,通過“貿易救濟調查信息化平臺”提交答卷電子版本。調查機關歡迎臺灣地區(qū)相關進口商、商協(xié)會等利害關系方參與調查,并將通過郵寄方式寄送相關問卷。相關公眾和其他利害關系方也可通過提交貿易壁壘調查評論意見表(見附件)的方式參與調查,上述意見表請于北京時間2023年7月10日17點前,發(fā)送至下列郵箱:trbtbi@mofcom.gov.cn。
聯(lián)系電話:(010)65198155、65198070
附件一:貿易壁壘調查公眾評論意見表.doc
附件二:相關產品清單.xls
鑒于本案情況復雜,2023年10月09日,貿易救濟局發(fā)布商務部公告2023年第35號,根據《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guī)則》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商務部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3個月,即本案調查期限截止日期為2024年1月12日。
2022年的全球各經濟體貿易順差,中國大陸自然是全球第一,2022年全球順差前五名是中國(8776億美元),俄羅斯(3334億美元),沙特(2213億美元),挪威(1643億美元),澳大利亞(1231億美元),卡塔爾(968億美元),德國(853億美元),愛爾蘭(741億美元),巴西(623億美元),馬來西亞(580億美元)這是按照國家計算 ,而臺灣地區(qū)的商品貿易順差為519.22億美元。
根據統(tǒng)計,2022年中國大陸從臺灣進口了高達2380.9億美元的商品,是中國大陸的第一大進口來源,比從美國,德國,日本,韓國這些世界制造業(yè)強國還高,這顯然并不意味著是因為臺灣的制造業(yè)競爭力世界第一,而是中國大陸持續(xù)的對臺灣開放的結果。
這次貿易壁壘調查的化工類產品,臺灣對中國大陸有不少出口,2022年對一二甲苯臺灣對中國大陸出口12.99億美元,排在臺灣出口中國大陸商品第十位,其他還有聚碳酸樹脂8.28億美元,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共聚合物8.01億美元,乙烯-醋酸乙烯之共聚合物6.85億美元,丙烯5.29億美元,還有一些未列名的化工類產品5.94億美元等等。
從這個調查來看,臺灣方面長期單方面大量限制大陸產品輸入。商務部依據世貿組織非歧視原則和大陸有關規(guī)定,合理地就臺灣地區(qū)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進行貿易壁壘調查。兩岸經濟貿易關系大方向是合則兩利、分則兩害,基于這個前提下,希望兩岸能多溝通協(xié)調,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發(fā)展,讓廠商為彼此的經濟做出貢獻,為人類的進步貢獻自己應負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