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肝素與下列藥物合用,可加重出血危險:香豆素及其衍生物、阿司匹林及非甾體消炎鎮(zhèn)痛藥、雙嘧達莫、右旋糖酐、腎上腺皮質激素、促腎上腺皮質激素、組織纖溶酶原激活物、尿激酶、鏈激酶等。
2、肝素并用碳酸氫鈉、乳酸鈉等糾正酸中毒的藥物可促進肝素的抗凝作用。
3、肝素與透明質酸酶混合注射,既能減輕肌注痛,又可促進肝素吸收。但肝素可抑制透明質酸酶活性,故兩者應臨時配伍使用,藥物混合后不宜久置。
4、肝素可與胰島素受體作用,從而改變胰島素的結合和作用。
5、不能與堿性藥物合用。
說明:上述內容僅作為介紹,藥物使用必須經正規(guī)醫(yī)院在醫(yī)生指導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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